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农机事故情况的通报
农办机〔2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现对2015年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情况、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一、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情况及主要特点
2015年,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1306起,死亡208人,受伤427人,直接经济损失175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了25.1%、30.7%和23.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了21.3%。其中:拖拉机事故514起、死亡144人、受伤19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39.4%、69.2%和45.4%。联合收割机事故662起、死亡52人、受伤18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50.7%、25%和42.4%,占比较上年分别上升了2.4、8.3、7.7个百分点。其它农业机械事故130起、死亡12人、受伤5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9.9%、5.8%和12.2%。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向好。
农机道路外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占半数以上。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因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847起、死亡108人、受伤22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64.9%、51.9%和52.2%,三项占比均在半数以上。
(二)无证驾驶人员引发的事故占比较高。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因无证驾驶人员引发的事故403起、死亡117人、受伤18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30.9%、56.3%和43.3%。
(三)未年检农机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有321起发生事故的农机未年检,死亡103人、受伤15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24.6%、49.5%和36.5%,事故起数占比较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四)无牌行驶现象有所好转。在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中,有214起发生事故的农机是无牌行驶,死亡76人、受伤11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16.4%、36.5%和26%,三项占比分别较上年下降了0.7、1.8和1.5个百分点。
二、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特点分析
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2015年全国接报拖拉机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45起,造成935人死亡、201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86.5万元。与201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97起,下降12.2%;死亡人数减少76人,下降7.5%;受伤人数减少242人,下降10.7%;直接财产损失增加39.8万元,上升6.2%。
全国拖拉机导致的事故中,40.9%的肇事拖拉机没有号牌,其中,安徽、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福建等6个省无号牌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54.3%。
全国拖拉机导致的事故中,32.3%的肇事者没有拖拉机驾驶证,其中,安徽、江苏、广东、福建等4个省份无证驾驶拖拉机事故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38.1%。
三、2015年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情况
2015年较大农业机械事故情况如下:
(一)2015年1月25日13时40分,驾驶人戴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镇城东跨河桥由南向北行驶至距南侧桥端82米处,与东侧桥护栏相撞后坠入桥下,造成2名乘车人当场死亡、戴某和另2名乘车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2015年2月27日12时许,驾驶人罗某驾驶运输型拖拉机,行驶至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笔山镇金堂村1社路口时发生侧翻,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车辆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2015年3月16日18时50分许,凌某驾驶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搭载12人沿广西壮族自治区213省道由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方向往江州区新河镇方向行驶,行至213省道149公里处,车辆失控驶向左侧车道自翻,造成4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2015年10月1日11时40分许,韦某驾驶多功能拖拉机行驶至广西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板江至土博公路0公里加900米路段时,车辆失控侧翻,造成多功能拖拉机后箱里乘员3人死亡、1人受伤、车辆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2015年11月26日21时40分许,何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四川省205省道射洪县广兴镇新场村路段,与前方同方向张某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左侧尾部相撞,造成3人死亡,车辆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5年,全国大部分地区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提高事故处理工作能力,切实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但是,仍有个别省份存在统计报告事故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有的地方未按规定开展农机事故处置应急演练。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地要把农机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作为农机安全监理的一项基础性业务抓好抓实,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全面把握事故特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科学判断事故发生发展趋势,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工作措施。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等有关规定,积极建立与公安交通部门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努力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