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132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 http://www.ntsc.edu.cn )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2月18日09:00- 12月29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 年12月18日09:00- 12月30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sydwzk.jshrss.gov.cn/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1)面试按照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由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及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将提前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按×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70%。
2、考核安排
(1)面试及试讲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5965558
联系人:赵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965510
联系人:林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25-528535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 [email protected] ,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附件: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8日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稿件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