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部署全市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11.11.2014  18:11

10月2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全市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18号),对201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是了解2010年以来全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在全市抽取约3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通知》强调,为加强对本次调查的领导与协调力度,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市政府成立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中的街道(镇)要建立调查工作机构。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协助做好入户登记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报道,创造良好與论氛围。

通知》要求,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调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同时,各级调查机构要协调宣传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确保数据质量。(撰稿人:刘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