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早布局早谋划平稳有序开展变拖到期强制报废工作

15.03.2017  19:48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变型拖拉机报废应参照低速载货汽车有关标准从严执行(低速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自2017年起,对使用年限已满12年(即2004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以后年度以此类推)的变拖,不再进行检验。淮安市农机监理所深入学习变拖强制报废有关政策,积极部署,严格落实变拖到期报废工作。

   

  一是通过“平安农机通”平台向全市两千多名车主发送报废提示短信,宣传变拖报废有关规定,并请车主相互转告,使更多车主及时了解知晓报废政策。

   

  二是展板宣传。将《变型拖拉机报废告知》制作成大幅展板,摆放在监理业务大厅、检测场地、考试场地等显眼位置,监理员在为农机手检车时,一并向机手做好变拖报废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是与农机手签订报废通知书。利用农机手一年双检的时机,与农机手逐个签订报废通知书,遇到个性问题第一时间做好耐心细致解释、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氛围。自2016年10月底至今,已签订告知书五百多份。

  四是在行驶证副页反面最下行盖报废提示章。为更好提醒农机手按时报废变拖,该所自制印章,盖在农机手经常使用的行驶证的副页,方便农机手随时查看,起到良好的宣传、提示效果。

  淮安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在严格执行变拖“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期注销”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宣传变拖强制报废政策,向广大变拖所有人及驾驶人宣传政策规定,使其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规范、有序、平稳地做好了变拖强制报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