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家单位共建“两法衔接”平台

30.12.2014  20:03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非法行医等各种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是否已经涉嫌犯罪?行政机关是否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是否依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是否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是否公正?这一切都将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上透明地显示,并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消极侦查等问题发生。

    在我市,已经有214家市级和县(市、区)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联网并登录该平台。

    先期试点成功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重要决策,对于推进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建设有着非比寻常的重要意义。

    2013年8月,新沂市检察院在徐州市检察院指导下开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试点工作,主导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共享系统,将辖区15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件报备、预警提示、跟踪监督等功能。

    新沂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宋飞告诉记者这样一组数据,2011年,该局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行医案件仅有3件;2013年8月平台运行至12月,该局就移交非法行医案件11件;2014年1月至10月底,该局已经移交59件。

    “两法衔接”平台,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交刑事案件开展监督,同时也有利于对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行为实施监督。2014年初,新沂市卫生局发现周某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犯罪,将其移交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新沂市检察院依法开展立案监督。经公安机关立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周某已经被法院判处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