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检察官找准症结促和解 两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20.07.2023  10:15

孩子没了之后,我爱人一直沉浸在悲痛中走不出来,谢谢你们安抚我们的情绪,耐心帮我们协调解决问题。”近日,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接到了某的电话,电话中陆某透露他已收到赔偿和补偿款,会尽快和妻子走出失去女儿的阴影。闻言,检察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这场历时两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倒车疏忽 幼童被撞身亡

2020年8月7日傍晚,一场事故打破了陆某一家平静的生活。陆某年仅4岁的女儿小玲(化名)在家门口的空地上玩耍时,徐甲像往常一样驾驶货车到陆家送货,当他卸完货准备离开时意外发生了,徐甲在倒车时没看见正在玩耍的小玲,直接撞上小玲并碾压了过去,小玲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20年9月27日,陆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徐甲、货车的登记所有人某服装加工厂及其经营人徐乙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54万余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20年11月16日,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徐甲承担赔偿责任,小玲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放任小玲在其视线关注范围之外,导致事故的发生,应减轻徐甲10%的赔偿责任,要求货车的登记所有人A服装加工厂及其经营人徐乙承担连带责任无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2020年12月11日,徐甲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不服判决 申请检察监督

陆某对法院的判决产生了疑问:“这个案子明明符合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情形,为什么不让服装加工厂和徐乙承担连带责任?”陆某认为法院判决有误,且判决后陆某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未查询到徐甲名下财产,未执行到任何款项就终结了执行程序,这更增加了陆某的不满。

2022年4月,陆某向常熟市法院申请再审此案。常熟市法院立案后查明:货车是徐甲出资购买的,因其为外地户口无法上牌,才登记在服装加工厂名下,服装加工厂并不对车辆进行控制支配,也不分享运营利益,不符合陆某所说的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情形,故法院一审判决无误。

2022年6月,常熟市法院告知陆某该案不符合再审程序启动的相关规定,但由于法院未向陆某详细说明不能再审的缘由,陆某的不满情绪愈加强烈。2022年9月,陆某因不服判决向常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死结”难解 积极推动和解

我们如果简单地不支持监督申请,那陆某的不满情绪很难排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无法化解。”承办人调阅相关案卷材料并向交管部门咨询后表示。

为了维护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引入社会力量化解矛盾,承办人决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是否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这一焦点发表意见,听证员进行提问评议,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情、理、法逐渐明朗。案件承办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向陆某多次详细解释该案中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是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虽然法院判决未对焦点问题进行充分说理,但裁判结果无误。

经承办人释法说理,陆某逐渐解开心结。为让矛盾一次性解决,承办人又从徐乙方切入,希望徐乙能体谅陆某的丧女之痛,给予其适当补偿。

要解决执行难题,帮助陆某拿到执行款,才能化解心结。”承办人与法院执行局询问了解执行案件情况及存在的障碍,同时与被执行人徐甲联系,讲明利害关系。徐甲同意从安徽赶到常熟当面协商,并最终在达成和解。当天,徐甲支付赔偿款8.5万元,徐乙支付补偿款3万元。至此,民事诉讼、民事执行、民事监督案件全部了结,陆某也表示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