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出台《道路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16.11.2015  15:06

      近期,常熟市民政局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以及苏州市《关于建筑楼盘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通知》、《苏州市道路、住宅区和建筑物(群)命名更名规则(试行)》制定出台了《常熟市道路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是该市在地名管理方面的一部政策规范性文件,对于推进常熟市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法》共分6章22条,体现出三大亮点。

      一是创新设立“道路地名储备库制度”。《办法》提出建立“道路地名储备库”,构建题取路名的运行机制的创新举措,对“储备库”的程序作了明确,将“储备库”的内容细化为8个分项,以后道路命名可以采取提前预约方法,从储备库中提取。同时,为体现整个城市的特点,将“储备库”设置为城区卷和镇区卷,统筹兼顾各镇(板块)的人文特色。“储备库”建立后能有效解决以往道路命名存在的时效滞后、名称缺乏特色的问题。

      二是突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明确该市将严格按照吴文化地名评定标准建立地名保护名录,严格控制保护名录中地名的更名,《办法》的出台将有效促进常熟地名文化繁荣发展,全面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更好的推动地名事业科学发展。

      三是强化标准地名的使用和监督。《办法》细化了标准地名的使用范围,强调了地名标志设置的标准化和监管,并着重对“道路地名中‘专名和通名’、建筑楼群标准命名、道路桥梁标准命名”做出了细化和明确,既体现了地名命名的严谨性,又注重了公开民主的原则,切实做到了地名管理有法可依,进一步提升全市地名法治环境。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