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部门责任清单" 向"庸政懒政"说不
为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常州市于今年3月启动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经6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常州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行政理念提供重要依据。
常州市审改办主任杨琪介绍,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国家、省多次强调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常州市政府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5416”工程,即五张清单、四条主线、一大平台、六项改革的系统设计,于2014年年底全面建立了“五张清单”,这五张清单分别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清单”和“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通过晒出政府权力家底、对权力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
权力清单旨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责任清单则是对政府部门行权履职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明确,旨在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 此次出台的《常州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编制范围与权力清单保持一致。2月27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31号),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范围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部门范围相一致,即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承担行政职能的市属事业单位,以及列入党委工作机构、群团机关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常州市气象局作为垂直管理部门,按照省气象局提出的“责任清单与市属部门同步编制、同范围公布”的要求,被纳入了编制范围。此次编制责任清单的部门(单位)共47家。
二是清单内容按改革要求合理确定。责任清单是一项创新性工作,目前国家对地方编制责任清单尚未作出统一规范。我市对照中央改革要求,在借鉴参考已有做法的基础上,将清单内容确定为4大部分,即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其中,“部门职责”主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三定”规定等为依据,详细列出各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主要针对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热点领域,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管理事项,列举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列举的是直接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为行政相对人行使权利创造条件的具体服务事项,并标明了服务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主要针对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加强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列出各部门实施监管的事项、内容、方式、程序和措施等。
三是责任清单以问题导向体现实效。坚持权力与责任对等,在权力清单晒出家底、锁定权限的基础上,责任清单以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力求实现“既解决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又防止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如“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详细列明了部门分工和依据,并举出通俗易懂的案例,以进一步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厘清管理责任,避免推诿扯皮;再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突出了对市场主体经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强化了及时发现问题和即时督促整改的要求,做到纠小错防大患,实现防范于未然,避免以罚代管,切实消除“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同时,将医疗、教育、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列入“部门职责”,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公共服务事项”所列均为与民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具体的、免费的公共服务,体现了不同部门服务的多样性和个性化,促进各部门必须履行服务义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杨琪还介绍,此次建立并公布的责任清单,是按照常州市政府年初的既定计划,经过47个部门,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工作、共同完成。为加大公开力度,更好接受监督,所有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通过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市审改办网站对外公布。各个部门的责任清单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布。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