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部署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档案移交工作

13.04.2016  19:22

  近日,东台市印发《关于做好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通知》对全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档案移交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规定全市各镇(区)要在规定时间内将1998年至2001年辖区内村镇建设中心发放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档案按照档案装订标准,以房屋登记件数将登记材料逐件归档装订;要根据档案装订卷数,以村为单位建立档案案卷目录簿,并完善序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登记房屋座落、权属面积等相关信息。档案装订成册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对移交档案进行清点和验收,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证接收档案安全、及时入库。市档案局要做好档案归档移交过程中的监督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