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大垛镇的杨先生怕在商店买到假酒,于4月19日去某超市购买八箱海之蓝回家请客。没想到商家偷梁换柱给他八箱假酒。杨先生一气之下投诉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化市监局大垛分局接报后,约请洋河酒厂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认为假酒。最终,经大垛分局、超市、杨先生三方协商,超市不要杨先生的酒钱并赔偿30000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超市销售假酒的行为进行10000元的罚款。朱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