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档案馆接收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档案进馆

24.03.2016  19:28

        3月17日,苏州市档案馆征编处工作人员赴市外办接收了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档案,主要包括:活动前期准备材料、方案、计划,市政府发文、“16+1”会晤苏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会场设计、介绍,各类申请、预算及合同,工作人员名单和通讯录等。另有实物档案2件,电子照片近300张。
        本次接收根据《苏州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开展,前期与承办单位苏州市外办进行了多次沟通,为接收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于2015年11月24日至25日在我市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中东欧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等16国领导人就加强互联互通、贸易投资、金融、农业质检、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进行顶层设计,为未来5年合作规划新蓝图。会议发表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两份重要文件,取得丰硕成果。这是首次在中国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将成为“16+1合作”进程中一个新里程碑,为中欧关系整体发展注入新能量。

(毛鹂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