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明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学法一次

12.01.2016  16:41

  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扬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每季度一次增加为每月一次。
  近年来,扬州市高度重视政府领导学法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质态。2015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2016年,学法质态进一步提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频次由每季度一次提高到每月一次。通过常态化提升领导干部学法质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
  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律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扬州市依法行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