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实施青少年校外教育翱翔计划

26.11.2014  11:29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南京市开始实施青少年校外教育翱翔计划。计划到“十三五”末期,各区完善少年宫(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并配有适合青少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所需的器材设施,为区域内青少年开展校外教育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
  该市要求每区建有1—2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独立设置、出入安全方便,基本满足青少年身心发展需要的少年宫(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并配备的专业活动室、图书资料及室内外器材设施等能较好地满足教学、培训和开展活动的需要。各校外活动场所应坚持以公益性为原则,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青少年提供公共服务的少年宫(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规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从服务对象、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服务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切实保障校外教育资源使用的公益性功能,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各校外活动场所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其中,充分发挥普及推广、兴趣培养、体验实践的功能,满足青少年多种多样的兴趣爱好。坚持常年开放,节假日的开放时间要适当延长,增强接待能力,提高场所利用率,为青少年更好地参加校外教育活动创造条件。
  同时,各区努力提升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师资水平,充实优化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工作队伍,少年宫(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逐步配齐专业教师,所有教师应具有大专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专业特长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独立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聘请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相对稳定的专业辅导教师队伍。组建一支热心校外教育活动,支持校外教育工作的志愿者团队。少年宫(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应有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计划和措施,将教师继续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计划,每年制订校外教育教师培训计划,健全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