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多举措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靖江市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保护体系。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民政、教育、公安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镇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了“市、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点面结合、动静结合、专群结合”的行动网络体系,集中全社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
二是分类建立档案。按照“贫困、监护缺失、监护失当、重病重残”的分类标准,实行“一人一档”,建立困境儿童档案,做到困境儿童家庭的基本信息完整、审批手续完善、证明材料齐全。同时建立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督促员制度,做到“一对一”保护、“一对一”服务。
三是推进阵地建设。为改善民政抚养孤儿生活居住条件,按照国家二级福利院标准新建靖江市儿童福利院;为给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救助和教育矫治专门场所,以救助站为依托改扩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携手市心理健康协会等成立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援助基地。
四是培育公益力量。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弘扬中华民族慈幼恤孤的传统美德,动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举办专项公益关爱行动,吸引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倡议和鼓励通过慈善捐赠、慈善助学、公益服务等方式帮助困境未成年人。
五是完善寄养收养。加强对儿童福利院在弃婴接收、抚育、收养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对弃婴的妥善安置。督促儿童福利院严格规范寄养家庭审核与监管程序;全面推行收养登记评估制度,坚持从未成年人的利益出发,让未成年被收养人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得到抚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