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四有一责”专项资金绩效前评价顺利完成

14.12.2015  10:18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夯实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基石,南京市在2016年预算编审中对部分专项资金试点开展绩效前评价。近期,“四有一责”专项资金绩效前评价工作已经完成。为顺利做好这项工作,市财政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对项目立项、目标、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分配匹配性等方面充分进行了评估、论证,并出具了《2016年“四有一责”专项资金绩效前评价报告》。 

  经评价,2016年“四有一责”专项资金绩效前评价综合得分66分。总体评审意见为:该专项资金的需求依据充分,支出方向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同意立项。同时,其也存在项目实施计划不够完善,绩效指标编制质量有待提升,资金测算依据不够充分等问题。建议:一是完善项目实施计划;二是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提升绩效指标编制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各郊区主管部门沟通,逐步完善预算资金测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