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苏州市区居民用水、用气调整阶梯价格
22.12.2015 01:44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12月21日下午,记者从苏州市物价局新闻发布会获悉,2016年1月1日起,苏州分别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和管道天然气的阶梯价格制度。其中,居民用水设置阶梯三级,调整后,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二、三级到户价分别每立方米3.2元、4元和6.42元。
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气量价格制度:第一阶梯(0-300(含)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48元,第二阶梯(300-600(含)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2.97元,第三阶梯(60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每立方米3.72元。
结合苏州市区近三年居民实际年人均用水量状况,第一、二级阶梯水量按照覆盖89%、96%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均用水量确定,即由原每户每年240立方米、420立方米(含420立方米),现调整为216、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第三级水量由原每户每年420立方米以上,现调整为300立方米以上。市区阶梯水价由原来按照终端水价1:1.5:2的比例计算,调整为按基本水价1:1.5:3的比例安排。调整后,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二、三级到户价分别每立方米3.2元、4元和6.42元。
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各档气量价格按照1:1.2:1.5比例安排。第一阶梯价格为每立方米2.48元,第二阶梯价格为每立方米2.97元,第三阶梯价格为每立方米3.72元。第一档年用气量0-300(含)立方米,覆盖区域内89.83%居民家庭用户,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年用气量300-600(含)立方米,覆盖区域内99.05%居民家庭用户,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顾秋萍
编辑: 邓晓琦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2.12.2015 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