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加强依法行政,全力推进粮食行业法制建设
张家港市粮食局
“十二五”期间,张家港市粮食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了张家港市粮食行业法制化进程。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粮食局门户网站,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和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粮食地理信息系统监管平台,收集整理了粮食仓库、粮食收购企业、放心粮油店(应急保供点)、粮油监测点4个数据库,为政府规划布局、粮食企业沟通联系、种粮农民就近售粮提供了平台,有效提升了粮食部门的整体形象和监管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2005年,设立了监督检查科,挂牌在行业管理科。2013年8月,单独设立了监督检查科,挂行政服务许可科、粮食行政执法大队牌子。目前,持有粮食监督检查证的有9人、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的有7人。近年来,每年组织粮食流通专项或综合监督检查10余次,没有发生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规程、举报投诉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收购资格核查制度等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我局执法工作体系。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四是梳理行政权力。在前期行政权力库建设的基础上,对粮食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41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另外,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进行了新一轮梳理。
五是履行监管职责。认真组织粮食库存年度检查和地方储备粮专项检查工作,组织粮食收购资格年度核查、粮食流通统计、粮食质量专项或综合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在粮食收购期间,会同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维护收购市场秩序。每季度和重要节日前,开展粮食市场(放心粮油供应店)联合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六是健全监督机制。为加强社会各界对粮食部门的监督,促进粮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2011年起,我局聘请市人大、政协、农业、物价、工商等部门以及种田大户代表共10人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并建立日常工作制度接受监督。五年来,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积极办理回复相关建议和提案8件。2015年,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为粮食局提供法律咨询、重要事项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