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州市制定出台《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十三五”期间,泰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将完成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保障、养老健康保障、老年宜居环境、老年社会参与五大方面30个主要发展指标;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深度融合,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监管到位、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坚持“医、药、养、游”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市场有效配置养老服务资源,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全市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全社会对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老年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完善困难老年人救助制度,每月增发不低于保障标准10%的保障金,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到2020年,每个市(区)建立1所以上满足城乡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有需求集中供养比率明显提高。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加大老年福利事业投入,继续实施尊老金制度和“牵手夕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养老服务保障更加健全。巩固家庭养老地位,探索建立家庭养老监护制度、子女与父母“分而不离”购房模式的优惠措施。健全居家照料网络,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依托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发展。积极培育连锁化的养老服务组织,集约化运作,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1所床位不少于50张的日间照料中心,建成一批老年助餐室和助浴点,50%的城市社区和大型居民小区建有为老年人服务的助餐点,建成区域性养老配餐中心5个以上。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城市和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建成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到2020年,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40张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比例达到50%。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和服务质量提升步伐,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家。到2020年,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的床位使用率力争达到70%。
三是老年健康保障不断完善。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全市100%的养老机构建立医务室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约,护理型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全市建成2所以上二级老年病专科医疗机构。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是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各市(区)每年至少启动1个新建适老住区和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敬老月”、“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定期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长”和养老服务先进(示范)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发展老年文体事业,健全老年教育体系,维护老年合法权益,老年精神关爱逐步深入。推动老年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配套支持政策。以“医、药、养、游”为特色路径,开发老年特色产品与服务。培育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开发、培育、规范和繁荣老年消费市场。市区培育连锁5家养老机构、1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品牌各1个以上,各县级市培育连锁3家养老机构、5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品牌各1个以上。
五是老年社会参与不断增强。发展老年社会组织,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开展志愿居家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通过老年人组织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建言献策。拓展老年参与渠道,加大老年志愿者在为老服务方面的力度,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比例达到15%。建立老年人专业人才库,为老年人发挥专业知识技能创造条件。继续开展“泰州市快乐老人”评选。根据老年知识分子智力援助的特点,为基层老年人送医疗、送科技、送文化,打造老龄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