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

19.01.2015  16:37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确保在2014年11月下旬和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要求,自2014年9月下旬开始,镇江市丹徒区全面启动新一轮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为做好此次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镇江市丹徒区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实施方案》,对新一轮的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的范围、原则、方法予以了明确,并提出了相应要求;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题业务辅导。全区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根据会议部署和《实施方案》,对照镇江市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政府行政权力两张清单,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分别于11月底和12月底向社会公布。属于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共有349项,其中保留270项,取消34项,暂停45项;属于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审批事项除外)共有4483项,其中保留4193项,取消40项,暂停250项。下一步区审改办将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区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强制事项目录清单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对行政权力库内的权力事项和名称、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岗位环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及各类格式文书等内容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和规范,区政府法制办予以审核确认,使全区行政权力库的行政权力事项与政务服务管理办审批平台数据相吻合和统一,确保全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顺利进行。 
  (镇江市丹徒区法制办    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