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巧用“三大载体”推进以案释法工作
15.07.2016 01: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今年以来,扬州市坚持将典型案例作为普法宣传的第一素材,巧用“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普法讲师团”三大载体,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一是“新闻发布会”推进案例释法。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收集汇编机制,在各单位部门确定以案释法工作联络员,负责发现案例线索,安排专人编辑和报送典型案例。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有关食品安全、危险驾驶、金融犯罪、电信诈骗、消费维权等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目前,全市各单位已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发布典型案例31件。
二是“公众开放日”推进现场释法。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发布机制,严格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政务公开”要求,在各单位网站、LED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公开审判案件和执法案件信息。坚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领导干部、村居干部、新居民、学生、企业家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等走进各单位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参观法院庭审环境、收看典型案例视频、参与重大案件庭审,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今年以来,已组织各类公众开放活动26场,累计接受教育人数2500余人。
三是“普法讲师团”推进宣传释法。建立以案释法讲述制度,依托全市600余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村居法律顾问”组建以案释法讲述队伍。开展“普法护航G20”、“三官一师公益行”等专题宣传活动,推进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校、企业、村居开展助力重点项目建设、妇女权益保障、青少年预防犯罪和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宣传专项活动,拓展以案释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目前,已开展以案释法讲座86场,惠及群众537人。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5.07.2016 01:36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