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局启动工商改革和新法律法规主题培训
12.10.2016 18:09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适应体制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新要求,南京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于近期启动了市局机关干部的全员培训,力求提升干部执行力,确保工商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这次培训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培训范围广。培训对象为全局230余名公务员(含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培训的主体范围广;同时,培训内容非常丰富,既有商事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后的监管工作等改革重点内容的探讨和宣讲;也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新法律法规的解读;针对队伍建设的现状,还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二是培训要求严。这次培训时间比较集中,从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采取集中脱产培训方式进行。一共分为三期培训,每期培训班时间为四天,每半天为一个课时。干部培训期间,不承担工作任务,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累计请假次数达到二个课时,应当重修。建立严格的培训考勤制度,对参训干部进行全程考勤管理,每课时上课、下课各考勤一次,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三是培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效果的当场考核评定。考核评定以培训成绩为依据,培训成绩由考勤分数和考试分数组成。注重培训成绩的运用,将培训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所在部门及个人平时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在本学年内全局开展干部选拔工作的,有笔试环节,培训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无笔试环节,培训成绩作为笔试成绩。未参加培训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干部,不得参加本学年内的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当年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同时,干部的培训成绩,纳入单位(部门)年度考核。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12.10.201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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