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周密开展成品油“双随机”抽检准备工作

26.06.2017  16:10


  按照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要求,6月23日,省工商局在全省流通领域启动成品油质量“双随机”抽检工作。为此,省工商局周密采取措施,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实施到位。
  一是细化抽查方案。年初,省工商局要求各设区市(直管县)到当地商务、安监部门采集并上报同时取得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由省工商局通过工商登记基础库进行比对,确定并建立全省成品油加油站(点)名录库。此次抽检以全省年度抽检1500批次为基数,结合各地上报抽检计划和油品质量市场现状,以设区市和省直管县为单位,按照8%、10%、12%、15%的不同比例,随机抽取并确定了523家加油站作为2017年度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对象,并对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此举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抽查率,又避免了过多检查和重复抽检的弊端。
  二是全程监督记录。为确保公开公平,对摇号抽取过程进行截图,抽取结果也由现场摇号和监督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将全省加油站(点)名单、抽检对象名单和截图刻录成光盘归档保存。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地根据省局确定的抽检对象和抽检批次,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分阶段实施。每个抽检对象抽检什么品种、抽检几个批次由各地根据省局确定的抽检对象数量和批次数量适度安排。抽样执法人员由经营者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工商(市场监督)部门从执法人员名库录中随机抽取,或者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出发,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安排。
  四是强化过程管理。省局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排抽检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强化与承检机构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抽检工作。严格控制被抽检对象名单的知晓人数,在未完成抽检检验前,不得向外公开或泄露被抽检对象和抽检时间。抽检工作结束后,省局将统一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并将抽检不合格商品案件移交各地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