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两院”工作会谈关注民生 聚焦公益诉讼

09.09.2015  12:46

  9月7日,省高级法院与省检察院举行第二十四次工作会谈。会谈分别就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行交流。省高级法院及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谈。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高检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江苏等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被确定为试点地区。

  会谈交流中,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就推进试点面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管辖问题、提起公益诉讼的出庭及称谓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与相关刑事案件的处理模式以及公益诉讼配套制度建设建议法检两院加强协调。她提出两院在具体制度构建上加强沟通,共享行业专家等人才资源,以有效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效率和专业水平。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亚平介绍,江苏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在全国各省市中处于前列。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件,江苏的受理数占其中三分之一。他谈到,检察机关在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过程中,在证据的收集、固定等方面为环境公益诉讼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去年泰州12.19水污染事件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常州、镇江、连云港等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都是在检察机关的有力支持下得以提起。他认为,鉴定问题、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问题、线索的发现问题、工作机制的衔接问题是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群、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围绕司法改革相关内容,分别做了《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关于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情况报告》的专题发言。发言强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侦查、逮捕、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检两院应积极转变观念,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同推进改革落实。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在总结发言中均强调,此次的两院会谈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思路,也为思路的具体落实提供了方向。推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法检两院要建立密切的沟通及务实合作机制,力争试点工作稳步进展,走在全国前面。司法改革进程中,两院要全面沟通,拟定课题合力推进,将改革中涉及到法检两院的改革项目一个个,一步一个脚印落实好。

  会议了解到,自2003年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会谈机制建立以来,两院在加强沟通交流中认真落实会谈成果,全面履行审判、检察职能,有力推进了江苏司法工作健康、深度、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