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总工会学习贯彻全省工会领导干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班精神
本网讯 12月8日上午,泰州市总工会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全省工会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班精神,部署工会贯彻落实措施及当前工作。会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申泰州全面传达了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邢春宁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邢主席讲话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领会“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新要求,提高工会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深刻领会“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新要求,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权益;深刻领会“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新要求,加大工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会议提出,要着力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工会工作难题。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规范化,坚持依法建会,固本强基;坚持依法管会,激发活力;坚持依法履职,扩大影响;坚持依法维权,促进和谐。要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以法治化方式调整劳动关系,做到维护企业、维护劳动者“两个权益”一起抓。要加强工会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法治工会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要注重依法和依工会章程配备工会班子,配优配强带头人。全市各级工会干部都要更加注重提高法律素养,练就硬本领;更加注重弘扬工会精神,凝聚精气神。
会议强调,各级工会都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基层,在职工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经常性普及法律知识。除了对职工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外,要进一步重视对企业经营者的专题法制教育,让他们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依法用工、依法保障职工群众利益的重要性;认识到违反劳动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认识到只有依法管理企业、依法治会,依法经营,树立诚信守法理念,才能达到企业的长治久安,才能维护企业的和谐发展。 (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