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总工会要求工会干部在依法治国中担当“五员”
本网讯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总工会利用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区总主要领导在学习时要求工会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担当好“五员”。
首先,要当好学法的组织员。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工会干部就是要通过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原原本本地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决定》中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的内涵,着力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意志凝聚到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每个职工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其次,要当好普法的宣传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工会干部要坚持把向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不仅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而且还要积极参与“工会劳动法律宣传服务月”,广场法律咨询、普法知识讲座、现场庭审观摩、流动普法展览等一系列活动,在集中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务派遣暂行条例》和省“一办法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中,主动扮演好一名“优秀普法志愿者”的重要角色。
再次,要当好执法的调研员。工会干部作为职工的“娘家人”,一定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部门,对基层企业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每年都参与从事1~2次执法调研,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协议、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以及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等方面情况。通过执法调研,以强化法律在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更好地为党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要当好守法的监督员。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中,各级工会干部不仅要引导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而且还要承担守法诚信监督的职责,使遵法守法真正成为每个职工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依据《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工会都要普遍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并配备一名工会干部作为监督员,参与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推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促进涉及职工利益的理性诉求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等落到实处。
第五,要当好宪法的维护员。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此,各级工会干部都要通过多种形式,踊跃参与到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去,并在实际工作中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坚决予以追究和纠正,以切实维护宪法的法律地位与权威。 ( 通讯员 瞿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