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检察撕开电信网络诈骗"画皮" 警示市民和网友
“电信网络诈骗形形色色,防不胜防,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机关,必须深入研究犯罪规律,并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及时提醒市民加以防范。”9月22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邹建华向记者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已受理十几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此,他们迅速成立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专门办理小组,组织专题培训,对电信网络犯罪特点、规律进行深入研究,定期交流办案心得;建立涉众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指导警方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快速锁定嫌疑人;建立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公开电信网络犯罪,警示广大市民和网友。
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虚假交易攫取积分套现进行诈骗
2015年10月下旬,犯罪嫌疑人陆某(江苏南通人)、朱某、潘某等人经合谋,将合资购买和实际控制的六家“天猫”店铺,交由朱某管控,并通过在上述店铺内进行的虚假交易,骗取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猫公司)赠送的积分,之后,又在上述店铺内,使用骗取的天猫公司积分抵款进行购物,并将积分套现。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陆某等人在实际控制的天猫公司店铺中,每天制作不同的虚拟商品链接(并无实际商品),并在网上购买大量的新注册的淘宝买家账号(行内称“白号”),随后每天把大量“白号”发给公司员工,将 “白号”以及10000元的商品链接导入一个软件,批量操作“白号”拍下该商品,并使用通过绑定银行卡的优盾进行付款,之后维权退货。上述整个过程实际不存在发货、物流、收货等真实商品交易环节,但同样能够获取可以转换为现金的积分。
等到天猫公司积分如数到账,员工会再使用软件拍另一家店铺中的50元左右的商品链接,使用天猫公司赠送的积分进行抵扣,天猫公司积分就变成现金到了陆某等人控制的店铺账户中。
鉴于陆某、朱某、潘某等人通过上述虚假交易骗取积分,再用积分抵款进行虚假购物套取现金,共计骗取天猫公司近700万元。9月20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陆某、朱某、潘某等8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互联网时代,网络技术、理念日新月异、突飞猛进,一切现实空间中的犯罪都可能在网络中发生。但是,网络空间并不是法外之地。因此,在网络环境中,同样要恪守法律底线,遵守道德准则,诚信经商,老实为人,否则刑罚的触角同样会延伸到网络空间,给犯罪者以严惩。
以网恋为名诈骗网友钱财
2013年3月,犯罪嫌疑人汤某在家中上网,通过QQ搜索到受害人李某,汤某用QQ加李某为好友。原来,汤某三十来岁,离异独居,因经济条件较差,为满足自己虚荣心,化名“谢琳”与李某交往,并自称未婚,目前从事平面模特工作,并从网上下载数百张的年轻美女照片谎称是其本人,以骗取李某的好感,后以和李某谈恋爱为名,编造各种理由骗取李某钱物。
汤某多次要求李某为其在京东、涛宝网等网上购买衣服、首饰、鞋子、手表、手机等物,并以购买电脑、生病、旅游、购物等名义,骗取受害人李某向其本人银行卡进行转帐,总共诈骗金额共计10万多元人民币。直至案发,两人没有在现实中见面。
犯罪嫌疑人汤某涉嫌诈骗一案,由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南通市崇川公安分局于2015年5月18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汤某于2016年5月18日被抓获归案。6月23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汤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网络世界里的爱情很美丽却也很危险,也许,甜言蜜语后面就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非法目的。在被虚拟的爱情冲昏头脑前,要谨记两点:自身要对网络恋爱有理性认识,网络代替不了现实;如果建立恋爱关系,对方真正身份要核实,网上照片、视频均不足信;如果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向你要钱,那多半是个骗局。
架设虚假投资网站引诱被害人投资
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建立了一个理财网站起名“造股坊”,作为仿冒的上海某投资公司名下的投资项目,并打电话邀约犯罪嫌疑人王某乙到马来西亚与其一起实施网络诈骗。
随后王某甲又雇人对该“造股坊”网站模版进行重新排版,虚构高额回报的理财项目,并且将其购买的域名、客服电话、企业QQ、短信验证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及租用的服务器与该网站进行对接,完成网站的架设。接下来,王某甲便对“造股坊”网站进行网络推广,谎称该网站是由上海某投资公司投资成立,主营股票投资理财,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被害人投资。被害人投资时,即由王某甲负责接听该网站客服电话及将被害人转入“造股坊”网站的投资款转移,王某乙负责该网站的QQ客服聊天。2015年7月,被害人南通人老杨在家中上网时浏览“造股坊”网站,被其高额返利所吸引,被骗人民币150多万元。
2015年8月初,被告人王某甲等人在福建省安溪县又共谋利用名为“油财宝”的虚假投资理财网站进行诈骗。“油财宝”网站架设流程基本和“造股坊”网站相同,该网站声称主营石油期货投资,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被害人投资。截止2015年11月12日“油财宝”网站关闭,被告人王某甲等人通过该网站骗得被害人张某等人共计人民币850余万元。
2016年9月12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等四人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的实施,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迅速发展蔓延,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现在最新的招数就是利用虚假理财网站进行诈骗,因其针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严重败坏了社会诚信,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因而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在此,检察官提醒公众,投资理财莫轻信“低风险高收益”、莫轻信街头理财公司、莫轻信网络理财,应通过正规渠道,严格审核相关公司的经营资质,谨慎操作。
电话推销保健品诈骗中老年人
2014年10月,被告人宋某在河南省郑州市某小区租了一个房间,购买电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作案工具,并招募其他几个人一起进行电话诈骗。宋某等人主要有以下三种诈骗方式:1、冒充中科院、慢性疾病康复中心主任回访客户,询问健康情况,取得被害人信任,进而骗取被害人购买所谓药品或保健品;2、在被害人没有上当要买药的情况下,冒充医疗工作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可以帮助被害人报销之前购买药品的费用或看病费用需缴纳的手续费、保证金、银行转账等费用,并提出赠送保健品,让被害人货到付款缴纳相应手续等费用;3、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帮助办理养老保险为由诈骗手续费等费用,并提出赠送保健品,让被害人货到付款缴纳相应手续等费用。2015年4月,随着新成员的加入,被告人宋某成立“亿康”公司(在工商部门未注册),又招募了一些新成员。这些人仍用上述诈骗方式实施诈骗。该团伙自成立以来共诈骗全国各地的被害人两百多万元,其中南通的一名被害人被骗了近两万元。
2016年1月18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宋某等人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2016年6月30日崇川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余多名被告人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后,部分被告人上诉,目前该案处于二审阶段。
检察官提醒: 电话推销是当前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尤其是药品、保健品的推销对象一般都锁定为中老年人群,犯罪分子通常可以娴熟地抓住老人渴望健康的心理进行推销。随后犯罪分子还会对部分被害人以报销药费、帮助办理养老保险需要交纳手续费为由继续诈骗。检察官提醒,有病到正规医院就医,不要相信电话推销。(记者 徐德高 通讯员 葛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