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建立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17.05.2016  14:33

  5月9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刑事和解办公室内,女检察官周末正在对一起轻伤害案件主持调解,她的旁边坐着一名人民监督员,他不仅认真倾听调解,并不时做着记录,而且还适时发表意见。“检察官主持调解,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这样的调解既有说服力又有公信力。”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崇川区检察院这种主动邀请社会力量监督调解的做法表示“服气”。

  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今年24岁,是南通市某大型重工企业一家施工队的电焊工。今年初,王某甲因施工中发生的电焊机接线问题与同事王某乙发生纠纷,王某甲一怒之下,用左拳击打被害人王某乙的右眼,致对方右眼眶下壁骨折,眶内积气。经鉴定,王某乙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随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因为犯罪嫌疑人主动悔罪,积极赔偿,并主动提出想修复和被害人的关系,崇川区检察院刑事和解部门决定对这起轻伤害案件进行调解。为了让整个调解过程更为公开、透明,他们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季广涛(崇川区钟秀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来院全程予以监督。在整个调解接近尾声时,人民监督员既对嫌疑人进行了一番训诫,又对被害人进行了一番教育,希望他们都能克制冲动,遵纪守法。“听了您的话后,我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后一定会遵规守纪,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失去理智。”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听了人民监督员的话后,羞愧地低下了头。被害人王某乙也当场表示:“大家都是工友,王某甲现在已经得到了教训,对我也做出了补偿,希望检察机关能对他从宽处理,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随后,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最终,经崇川区检察院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一位分管公诉工作的院领导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为增加刑事和解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立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调解的机制,即在受案后,对符合规定的刑事和解案件,在告知嫌疑人和被害人可提出刑事和解申请的同时,可以申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承办检察官可以视案情在该案的讯问、和解审查、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以及在集体讨论、宣告决定、开庭审理、案后回访等各环节,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并充分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在和解成功后,在场的人民监督员不仅对嫌疑人进行训诫,而且也对被害人进行法制宣传,让法理与情理融合在一起,助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亲和力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