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历时4年锡山一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

07.04.2016  10:57

  砰!”随着常州监狱大门缓缓关闭,周某忍不住停下脚步,回头望了望。仗着身患重病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屡次再犯,不加悔改。锡山区检察院坚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历时4年监督,终于将暂予监外执行的周某收监执行。

  1988年出生的周某,在2006年就曾因聚众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刑满释放后,周某着实老实了几年,没想到身体不好,经医院确诊患上了尿毒症。2012年4月,周某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患尿毒症,身体状况不适合监狱服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眼见身患重病不必去监狱服刑,周某开始有点“胆大妄为”。同年12月,又与他人聚众斗殴,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与前罪故意伤害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仍因身体状况不佳被暂予监外执行。2013年12月,周某又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2012年,周某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移送锡山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审阅案卷时发现周某系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再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1条第2款“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应当将其收监执行。该院遂向司法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司法部门向原判法院提出收监建议。后因周某尿毒症严重,需经常透析不适合关押,法院未予同意收监。2013年12月,周某又犯新罪,基于同样原因,被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在周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锡山区检察院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不定期向司法部门了解其参与社区矫正的情况,关注其病情发展。2014年,周某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该院及时与司法部门联系沟通,由司法部门向法院再次提出收监建议,后因周某病情持续恶化,法院未予收监。

  2015年4月16日、22日,周某连续两次因琐事聚众殴打他人,6月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因其患有尿毒症,不适合羁押,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同月,因病情恶化,周某母亲提供肾源,赴上海做了肾移植手术。9月8日,周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移送锡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11月19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连同前次判决尚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四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判决生效后,锡山区检察院持续关注周某身体恢复情况。同年11月30日,法院以“目前罪犯周某身体处于肾移植术后蛋白尿、需要继续抗排斥治疗阶段,但其在监外执行期间,多次犯罪,具有社会危险性,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决定将周某收监执行,周某得知后逃回安徽老家。收件执行决定书下达后,公安机关多次联系周林未果。其间,该院多次督促公安机关查找周某。

  今年3月24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一赌场抓获周某,紧急带其至医院做入监前体检,并要求医院加急处理。与此同时,锡山区检察院协助公安机关要求法院及时准备收监文书。3月25日,该院派员全程监督,中午前与公安人员一同至医院取得其检测报告,下午将周某送至常州监狱。目前,周某已在常州监狱服刑。(通讯员 贺俊丽 王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