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居民用水调价听证会26日举行 拟涨0.7元

10.08.2015  17:13

  

  新华报业网讯 8月26日,市物价局将举行“常州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目前,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已经确定。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四部分组成: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附加费。本次水价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上调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分别上调0.35元/立方米;二是调整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求,第一阶梯用水量由现行每月20立方米/户压缩到每月14立方米/户,覆盖面由原来的第一阶梯水量覆盖95%的居民家庭,调整为第一阶梯水量覆盖85%的居民家庭,第一、二阶梯水量合计覆盖95%的居民家庭;阶梯价差由原来的1︰1.5︰2调整为1︰1.5︰3;三是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方法,由“补钱”改为“补量”,强化其基本用量保障。

  具体拟调为: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分别上调0.35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拟由3.07元/立方米调整为3.77元。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拟调整为:第一阶梯每月用水量≤14立方米,拟调整水价为3.7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月用水量大于14立方米、小于或等于21立方米,拟调价格为4.69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为每月用水量超过21立方米的用户,水价拟调整为7.43元/立方米。

  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水价,在第一阶梯3.77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增加0.2元/立方米,执行3.97元/立方米的价格。这部分用户约1.31万户,包括各类学校教学生活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用水、民政福利院和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水、平价商店用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生产性用水。

  经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实行每月每户免费使用7立方米自来水的办法。新的补贴办法涉及市区8462户困难居民,年合计补贴额达267.98万元。(俞凌飞胡艳)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