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昨举行

27.11.2015  13:04

昨天下午,市物价局举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我市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专家、学者代表,以及市人大、市政协、市法制、国资集团、水利、住建等部门代表共20人参加听证会。

 

我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2.99元,其构成为:基本水价2.09元,水资源费0.20元,污水处理费0.70元。此次听证方案为: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三级阶梯水价,第一阶水量为不超过240立方米/户/年(含),即户月均20立方米及以下,第一阶水价为2.99元/立方米,和现行价格一样;第二阶水量为240立方米/户/年至336立方米/户/年(含),即户月均20立方米至28立方米(含),第二阶水价为4.04元/立方米;第三阶水量为每户每年336立方米以上,即户月均28立方米以上,第三阶水价为7.17元/立方米。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增加1人,年增加用水量基数48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费实行分级累加计费制。少数尚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以及学校、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其水价按高于第一阶梯水价0.10元/立方米的标准执行,即3.09元/立方米。根据测算,每户每月20立方米及以下的第一阶水量,实际相当于覆盖全市90%左右的居民家庭用水量,这部分用户的用水费用将不受影响。

 

与会人员认为,方案比较合理,适应我市基本情况,实施后影响面小。一些与会代表还提出进一步细化实施办法、加强水质管理,确保市民用水安全等建议。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将根据此次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