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局积极参与建设台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09.09.2015  18:46


  为整合镇江市涉台知识产权领域管理资源,共同推进台资企业自主创新、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三自主”转型升级工程,努力营造台商、台企投资发展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镇江市工商局与市台办、科技局、文广新局联合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并于9月8日签订推进台企知识产权保护及转型升级发展合作协议。在签约仪式上,市工商局、科技局、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向12家大中型台企负责人介绍了在管理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等方面的业务职能,并解答了台资企业提出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镇江市工商部门坚持以服务和监管为本位,积极引导台资企业创建品牌,涌现了海昌隐形眼镜、鸿晨光学等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格林视通光学、联合水泥等一批省著名商标企业。但从品牌发展的总体看,台资企业在大陆拥有注册商标的偏少(不足1/3),拥有高知名度商标的更少。下一步,镇江局将通过指导台资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强化台资企业商标维权,充分运用登记注册、合同监管等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建好台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平台,帮助台资企业培育品牌、规范使用品牌,并保护好品牌,促进台资企业升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