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切实提升体制调整后执法效能

12.12.2014  18:22


  目前,全省工商系统进入了体制调整阶段,扬州局把“执法机制创新”作为体制调整后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建立实施了“第三方监督机制”、“飞行检查机制”和“执法指导机制”等三项机制,有力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效能化。
  一是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增强执法监督的及时性。针对不同行业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非法传销、违规直销等行为,委托市民观察团、电视台和报社记者、人大和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监督自愿者组成的第三方监督小组,不定期的动态对各级工商机关及基层工商所履行执法职责情况予以随机监督,根据计划对直销行业、装饰建材行业、医疗服务行业、教育培训行业、公共服务行业等进行独立的暗访监督,形成第三方监督结果书面反馈。根据第三方监督结果反馈,形成监督意见书和行政建议书,供各级工商机关开展执法活动和实施责任追究进行参考。
  二是建立“飞行检查”机制,增强执法评估的有效性。继续深化从今年9月份实施的“飞行检查”,构建全新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积极履职”作为,强化“消极履职”追究,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的落实,及时有效的防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的发生。结合“飞行检查”制度,对全市范围内社会民生关注度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等生产经营者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不定期地在不事先通知、不听取汇报、不安排接待的情况下,依法开展兼具计划性、针对性、科学性的突击明查暗访,动态掌握相关区域、市场等公平公正经营情况,对各级工商机关积极主动打假治劣工作情况进行效能评估,及时防范和追究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过错责任。
  三是建立“执法指导”机制,增强执法实践的针对性。改变执法指导方式,建立兼备实用性、及时性、针对性的行政执法指导机制。在此基础上,每月针对执法重点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执法要求,编发执法工作《电子简报》,在反映各地执法动态的同时,重点是下发释疑解惑、典型案例、政策法规、案例研讨等,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帮助各级工商执法机构学习借鉴,共同提高。专人适时从网络、报刊、实地等收集违法线索,初步评估分析后,对有价值的案源线索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分流至相应的工商机关,责令其限期办理反馈。同时,增加对各级工商执法机构实地实案指导频率,建立市局业务部门“行政执法指导小组”,就新型案件、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等定期组织会商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