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食药监局出台食品药品行业质量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09.04.2015  18:18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业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南通市食药监局制定出台《南通市食品药品行业质量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该制度对“红黑榜”的确定、收集、报送、审查、核实、撤销作出了规定。其中,“红榜”类,是指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强,产品质量安全稳定,质量控制保障能力较强,在本区范围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被通报表彰的食品药品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黑榜”类,是指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弱,产品安全质量不稳定,控制保障能力差,存在质量安全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社会不良影响,被通报警戒的食品药品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该制度还明确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被扣分的、在监督抽验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六种情形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列入“红榜”,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发生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八种情形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列入“黑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