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湖南小微企业减免税收3.8亿元

23.04.2015  17:23
  “我的店子经营小家电,每月销售额2万到3万元。按照小微企业政策,一年可以少交1万元增值税,足可以抵我一半的门面租金。”李福阳是一家电器商行的老板。
  4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湖南省国税局获悉,2015年一季度,湖南省国税局已有55余万户纳税人享受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共计减免38218万元,其中减免增值税34400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3818万元。
  “如果不是国税干部上门宣传,我们这些平时没看书看报的人真不知有这个政策。”李福阳说。  据悉,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国务院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为了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湖南省国税局开展“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应晓尽知、应享尽享”。
  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实现系统自动减免,不需办理任何减免税备案或审批手续。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部分纳税人因申报错误已缴纳税款,各地国税机关在后台监控发现后,也会主动上门退还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