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将后续照管工作纳入社区戒毒康复体系

29.12.2016  03:02

盐城市禁毒办近日印发《盐城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

规划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推进措施、明确职责五个方面对后续照管工作进行说明:在“工作目标”中,强调要在2017年把“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在“推进措施”中,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机构、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其派驻地方的后续照管站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专门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控衔接工作”“对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由执行地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其派驻地方的后续照管站联络员、吸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将其领回执行,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及其派驻地方的后续照管站联络员负责交接配合”;在“明确职责”中,指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要依托派驻地方的后续照管站,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工作”。

随着该规划的实施,盐城市后续照管将有明确的法规地位,是未来五年该市后续照管工作深入推进的行动指南,也是制定相关政策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