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通告发布 10条要求体现"最严标准"
22.01.2015 18:09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公安部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当前火灾防范发出通告,10条要求体现最严标准。今天,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作出解读。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10条要求分别是: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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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01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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