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被表彰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26.03.2015  20:04

  3月24日,2015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暨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场会在安徽省当涂县召开,会上,宿迁市被全国爱卫会表彰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同期(2012-2014周期)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共有73个。


  据了解,该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始于2010年,先后通过江苏省卫生城市复核考评、江苏省“除四害工作先进城市”、省级推荐考核、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国家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等,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市容市貌、环境体系、交通秩序等焕然一新,创卫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同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