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葛志健因受贿被判刑

19.08.2016  01:03

  8月18日,江苏省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葛志健(正处级)涉嫌受贿案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葛志健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经审查查明,2006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葛志健利用担任宿迁市卫生局局长、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董事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33次收受17人财物,共计价值560余万元,并在医院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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