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8名紧缺专业人才 入编21名
招聘简章
中国江苏网5月17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文件,经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28名(入编21名、合同制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表》(附件)。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硕士及以上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有相应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5、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获得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应具备任职所需的工作经历和履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6、副高及以上职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获得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应具备任职所需的工作经历和履职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载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人社网、智汇宿迁、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等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费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每人100元。
网上报名可通过点击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首页右下角“我要应聘”按钮,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
现场报名请在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332(人事处2)房间报名。
2、报名日期: 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18:00。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3),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同时,提供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参考。
4、网上报名者需将上述材料①—③原件及参考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于2016年5月25日18:00前发至人事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上传电子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