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破解收监执行法律适用难题

03.04.2015  17:36

近日,宿迁市法检司经过多次会议讨论,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就该市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撤销缓刑、假释罪犯判决、裁定工作形成若干意见,并下发《关于缓刑、假释罪犯收监执行的会议纪要》。

纪要》对“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以及“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等收监执行的难点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准确适用法律、提高全市司法水平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改变了以往社区服刑人员违规违纪情节相似,却因处于不同县(区)收监执行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局面。

 

来源:宿迁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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