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04.03.2015  15:38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通知,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宿迁市检察院荣登榜单,也是全省唯一一家地市级检察院获此荣誉。这是该市检察机关瞄准“全市有好形象、全省有好位置、全国有好影响”的“三好”目标,连续多年不懈努力,取得的又一殊荣。也是继2013年成功争创全省文明单位后又一个新台阶。 

  该院在去年成功争创全省文明单位的基础上,高点定位,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年共有102个集体、193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8个集体、11名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被高检院记一等功,2个集体、4名个人被省院记二等功或被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该院公诉处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2014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宿城区检察院被省人社厅、省院联合表彰为先进集体。 

  一是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执法为民成效。狠抓队伍建设,培养出“全国政法机关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反渎局长”、“全国民行检察业务标兵”等一大批优秀干警。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共批捕1584件2039人,提起公诉3951件5368人;对轻微刑事犯罪坚持少捕慎捕原则,不批准逮捕269人、不起诉48人,先后批准逮捕“两抢两盗一骗”案件73件107人。邀请全国知名礼仪培训讲师吴黎梅专题授课;制定出台《机关内务管理规定》和《宿迁市检察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干警行为举止;定期通过微信、微博、QQ群和短信平台推送文明上网倡议信息。高标准建成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专岗专人负责法律业务咨询、行贿档案查询、控告申诉接待、案件受理等窗口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四级对接,实现“服务多跨一步、信访少走千里”。截至目前,我院多个部门被评为“青年文明号”、“杰出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称号。四是抓硬件营造优美环境。加强院风、院貌建设,定期开展机关安全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院内的绿化带按时种植花草、树木,定时除草灌水,有效地保证绿化达标,美化办公环境。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该院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鹏为组长领导小组,由机关党委牵头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专门抓的工作格局。针对测评体系11类项目,逐项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举措,一一分解落实到全部内设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同时,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月目标督查、季度点评的范围,由检务督察室牵头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延伸职能触角,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每年雷锋日、传统节假日均组织干警开展送温暖活动,对涉案被害人、老人、服刑人员子女定期进行慰问,帮助解决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农村留守人员权益的实施办法》,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进行重点帮扶。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登记在册的志愿者49人。积极响应志愿服务号召,在宿迁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中,参与交通执勤、卫生整洁等志愿活动160余人次;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志愿队,联合团委开展 “未成年人自护公益行”,定期组织法治宣讲、维权讲座等活动30余次,1人被表彰为“全省青少年犯罪预防先进个人”。主动与宿豫区许庄村建立帮扶共建关系,制定帮扶共建计划,选派综合素质强的干警到该村任第一书记,开展扶贫济困、挂钩帮促活动,协调8万元专项资金帮助安装25盏太阳能路灯,解决村民夜晚出行、村庄夜间治安防控问题。   

  四是增强内生动力,营造高尚文化氛围。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认真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在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佳节期间,组织迎春晚会、征集春联,到雪峰公园、宿北大战纪念馆扫墓纪念。腾出办公场所开设“道德讲堂”,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在单位内部张贴关于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的的宣传标语,每逢节假日均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务实勤俭过节。出台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建立财务支出每月公示制度,公车消费和公务接待费用逐年下降。大力传播文明风尚。根据干警个人爱好成立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摄影、书法等10个兴趣小组,与体育馆协调提供场地,在元旦、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干警开展文体竞赛活动。四是文化阵地建设功能齐备。在文体设施建设方面,自2007年以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在市院八楼建成“检察文化长廊”,内设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检察文化室、荣誉室、西楚法学社等,购置各类书籍60000余册,年借阅达8000余次。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成功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以契机,为2015年检察工作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增强司法办案质效,为实现整体检察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作出积极贡献。”该院检察长王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