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审议通过《宿迁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

28.04.2017  09:44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由宿迁市城管局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宿迁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经专题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2017年4月24日,提请市政府五届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条例(草案)》共6章44条,包括总则、规划与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店招标牌设置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管理主体、规划统领原则、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并明确各方法律责任。《条例(草案)》,近期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宿迁市城管局:唐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