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实施意见推动精准普法
宿迁市结合实际,出台《关于加强精准普法的实施意见》,四举措推动精准普法。
一是加强精准研判。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排摸网络。精准识别普法对象,突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和“关键时期”青少年两个重点,要求县(区)年内分别建成两类人群学法数字档案。借助12348公共服务热线、借助诉讼、调解、信访等社会纠纷调处平台,运用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部门、多领域采集需求信息。根据汇总采集的数据信息,定期召开研判会议,深度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
二是加强精准供给。 分类确定学法内容,明确产品内容、形式,分类施教专门法律知识。依托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阵地,建立法宣产品研发基地,常态化开展服务活动。依托江苏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等,着力在政府、普法对象之间搭建“网上网下、线上线下”有效服务平台。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数据化手段,实现公共普法资源的共建共享,扩大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服务和产品的范围,促进各类社会组织有针对性提供服务。
三是加强精准评估。 以自我评估、群众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为评估主体,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调研、自我反馈、定期回访为主要方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体系。坚持阶段性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开展月度工作评估,加强分析研判。同时要对每次普法活动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改进工作方法。
四是加强精准管理。 整合法治宣传教育现有的管理数据和业务数据,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基本平台数据库、法治宣传教育基本队伍数据库、重点对象学法信息数据库、法治宣传教育产品资源数据库、社会普法需求数据库等,努力形成法治宣传大数据资源。加快建设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体系,在队伍建设管理、阵地建设、基层法治建设、重点人员普法、社会普法等方面编制统一的工作指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的整体效应。深化管理系统的运用,强化对各类数据信息的智能分析,及时将数据结果运用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领域,建立“需求、分析、研发、供给”在线服务系统,建立实时监控考核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