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两年救助刑事被害人65人

05.02.2015  13:37

  1月13日上午,从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鹏手中接过一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后,苑某连声道谢。

  据了解,2014年9月2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变型拖拉机时,撞上梁某的电动三轮车,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张某无任何赔偿能力,梁某所花费的8万元医疗费、丧葬费等让梁某的儿子苑某原本贫困的生活更加艰难。宿迁市和沭阳县两级检察院了解到苑某的实际困难后,决定联合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活动,并为苑某申请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0000元。

  近年来,宿迁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先后救助6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 救助金额达2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