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满足居家所需成了南京“硬杠杠”

02.03.2015  08:58

  提标公共配套 普建社区中心

  春节一过,南京新版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全面实施,这是省内首个社区中心规范标准。今后,全市所有的新区开发、小区建设乃至老城更新,都要按照“标准菜单”,配建社区中心,升级公共配套。居民步行几分钟,就会有菜场、邮局以及9种商业配套。

  方圆500米须配建菜场和报刊亭

  南京奥体中心南面,融侨社区服务中心,一楼一圈店面,面馆、洗衣店、药店、水果店,地下室设有菜场,各种生活配套一应俱全。社区中心投用之前,最近的菜场也在2公里外,生活配套不到位,被居民形容为“开着宝马找超市,坐上地铁去买葱”。

  按照新版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今后的社区中心要比融侨中心更贴近居民需求。全城按照市级、地区级和社区级、基层级四个层级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其中社区中心,服务半径为500~600米,服务人口3~5万人,占地4~5公顷。社区中心必须具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等七大类功能。其中,必须配建菜市场和满足日常生活的九种商业业态,即超市、报刊亭、小吃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药店、家庭服务、冲印店。过日子的“开门七件事”,在家门口就能解决。

  南京市商务局局长汪振和介绍,参加新版标准讨论时,他提出要把菜场列入必建项目,并要求菜场要设在底层,售卖区不得放在地下室,这些建议都得到采纳。

  在南京市规划局副局长徐明尧看来,此次配套提标,有利于提高南京的宜居指数,其中一大亮点是各种配套集中在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要求交通便利,便于形成有活力的人流中心。她介绍,新标准有现实针对性,除了菜场,还要求配套养老中心、亲子中心,并有具体的位置要求,防止便民设施人迹罕至。

  垃圾站在楼盘开盘前建设移交

  在公共配套建设中,通信基站、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配套不能完全到位。清凉门大街上的中海凤凰熙岸小区,内有20多幢高层住宅,业主早已入住,还未建一个垃圾中转站;在河西南部的莲花经适房片区,垃圾中转站放在四期建设,一、二期已入住5万人,环卫工人只得靠增加劳动强度,通过周边中转站分流。

  南京市建邺区城管局副局长陈鹏很担忧,河西还有几片在建区域没有配建环卫设施,比如规模较大的海峡城,以后要补建垃圾中转站,难度很大。

  有业内人士透露,开发商有意将垃圾房等设施的建设往后拖,相邻的房屋售完,等政府强制要求配建,留下业主去和政府交涉。甚至学校等公共配套,有的开发商也是能拖则拖。南京一楼盘在开发完前两期后,将后期土地转让,配建的学校一时无着落。区政府不给业主划学区,倒逼业主找开发商解决。

  新版标准提出,环卫作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垃圾收集站等邻避性设施应在住宅建设之前提前建设和移交。学校、菜场等其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首期住宅建设同步进行、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在规定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完成前,用地不得占用。

  要保证“留下来、建起来、用起来

  徐明尧介绍,社区中心一般和土地拍卖捆绑,由开发商建设,也有单独划地,由基层政府建设。不管哪种建设主体,都要保证空间留下来、设施建起来、功能用起来。

  对广大居民来说,对楼盘或周边应该有哪些配套,谁是公共配套的责任主体,往往并不完全知情。河西一高档楼盘,因没有垃圾中转站而导致垃圾堆积,业主怨声载道,指责开发商建设不到位。开发商则背地里诉苦:已将相关费用缴纳给政府,由政府配套环卫设施。

  目前,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使用以及监管尚无明确主体,形成模糊的利益空间,有的街道将服务中心据为办公用房,有的开发商将便民中心变成餐饮广场。各政府部门之间,对公共配套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情况,同样存在着信息孤岛现象。有基层环卫所负责人抱怨,他们无从了解辖区内的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王承惠认为,新标准为公共配套留下空间,但要真正实现便民,关键是要做好移交和管理,信息透明,让居民参与监督,做到有人管、有人用。

  新版配套标准按照公共设施的公益属性和刚性控制要求分为三类: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等设施必须将产权移交政府;文体以及商业设施中的菜场、邮政所和必备型商业,可不必移交;经营性的商业服务,视条件提供,不移交产权。

  南京正在根据新版标准制订公共配套设施的移交和管理办法,为家门口满足居家所需,提供刚性制度保障。

  本报记者 颜芳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