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新闻道德委员会约束力凸显

30.01.2015  17:39

      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已经建立19家新闻道德委员会,包括湖北、河北、山东、浙江、上海、北京、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江西、云南、辽宁18家省级新闻道德委员会和产业报行业报新闻道德委员会。新闻道德委员会旨在搭建一个依法管理、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四管齐下的综合治理新平台,推动行业自律长效机制建设。那么,各地新闻道德委员会是如何组成,又如何运转的呢?

      人员组成广泛 业外人士居多

      据统计,各省级新闻道德委员会一般由20人左右组成,主要由新闻宣传部门人员,宏观经济管理和与民生密切相关行业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金融界、法律界、新闻院校专家等各界人士组成。这样,更能充分体现新闻道德委员会的社会代表性及各项专业的广泛性,打造“自律与他律”的有效复合平台。

      人员组成中,非新闻界成员的人数通常多于新闻界成员人数。比如上海市新闻道德委员会23名委员中,新闻界7人,其他社会各界人士16人。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19名委员中,除少部分委员来自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外,大多数委员来自质检、食品、农业、环保、教育、工商、金融等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此外,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院校专家、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加入,使社会各界委员人数达新闻界委员人数的两倍。

      积极受理投诉 强化行业自律

      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工作推进两年来,各地新闻道德委员会围绕接受投诉举报、开展新闻评议、进行案件查处、案例通报、新闻队伍培训等开展工作。

      接受投诉举报方面,各省(区、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借助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络等方式扩大社会监督媒体的通道,接受群众对媒体投诉举报,河北省还制定了《关于对新闻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暂行办法》。截至2014年12月,河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已接受新闻类事实举报15起,查处并通报了《中国工业报》驻河北记者站副站长张某某违规采访和《张北报》违规发行出版案等重大典型案件。

      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各地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严肃查处落实。对部分投诉举报通过新闻评议的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新闻道德委员会协助当地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开展案件查处,并及时进行通报。

      开展教育培训是引导新闻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强化行业自律的治本之策,因而也成为多地新闻道德委员会的重要工作内容。2014年7月,贵州省将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与“走转改”等活动相结合,在全省新闻单位开展“新闻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搭建新闻工作者学习交流的平台。同年8月中旬,福建省以“融入时代、融合发展”为主题,举办全省重要舆论阵地领导干部培训班,新闻战线相关工作者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广泛听取意见 依章按规评议

      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都完成了建章立制工作。通过章程、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新闻道德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工作机制、内容评议及责任追究等具体事项。例如,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按照“举报查处为重点、惩治引导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把接受群众举报、查处新闻失德失范行为作为重点工作。他们安排专人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并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在事情处理调查完毕后,及时回复,做到“一事一办一销号”,确保每条举报线索都得到处理。

      据了解,各地新闻道德委员会在运行机制设计上充分考虑当地新闻工作的实际,通过逐步优化工作机制,形成了举报查处、案件评议和通报惩戒的一整套工作流程。既注意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又注重体现党委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实现了新闻道德委员会的约束力。新闻道德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委员会专题会、通报会、座谈会等专门会议,征求和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研究处理违反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的投诉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