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制度明年1月实行 揭秘誓词出台的过程

02.07.2015  13:1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7月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

宪法宣誓制度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  侯少卿)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各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上述国家工作人员如何向宪法宣誓?对比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定》(草案),昨天审议通过的《决定》对于宣誓范围、宣誓场所、宣誓仪式如何组织等,均未有改动。

宣誓范围仍然是各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以及“一府两院”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宣誓场所的要求也是“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草案的65字誓词:“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修改后的70字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释疑

为何从明年起开始施行?

主要是考虑给各地区、各部门做准备工作

决定》的施行时间为明年1月1日。对此,在昨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年12月4日就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何不将《决定》的施行时间定在这一天,而是明年1月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解释说,“一般情况下,法律施行的时间要么就是颁布以后,要么就是相对整数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一年的开始,或者中间的时间。12月4日宪法日当然可以进行宪法宣誓活动,但是根据决定的规定,宣誓人员是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宣誓,这样就不一定是12月4日了”。

他表示,“之所以确定半年以后才开始施行,主要是考虑给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做准备工作,特别是给负有组织宣誓职能的机关制定具体组织办法留出时间”。

宣誓制度只是一个形式?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

昨日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有舆论认为宪法宣誓制度只是一个形式,怎么理解它背后的实质意义?

我个人认为,任何一种宣誓都是一个形式,不单是我国现在搞的宪法宣誓,也包括国外的一些宪法宣誓和其他的宣誓都是一种形式”,韩晓武说,但是宪法宣誓制度这种形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个意义,如果简单地用一句话说,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

他强调,国家工作人员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以国家工作人员就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而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在进行宪法宣誓的时候,宪法宣誓的仪式是非常庄严神圣的,在这个仪式过程中,宣誓的人员就可以感受到宪法的神圣,铭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

揭秘

宪法宣誓誓词是如何出台的?

对比草案和最后通过的《决定》发现,誓词由65个字增加到了70个字,并且几处都有重要修改。

拥护宪法”改为“忠于宪法

韩晓武参加了草案的起草,他说对比草案,“虽然只增加了5个字,但是确实从内容上作了很大修改,我觉得这恰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民主的体现”。

围绕上述草案的65个字誓词,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时展开了热烈讨论。

方新、苏泽林、唐世礼、王明雯、迟万春、徐显明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都建议,65个字誓词中的“拥护宪法”,应该改为“忠于宪法”。

徐显明表示,65个字誓词中有两个“忠于”,“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我认为最重要的‘忠于’应该是‘忠于宪法’,应把‘忠于宪法’作为誓词最重要的内容来表述。‘拥护’是一种政治态度,表示赞成和支持。‘忠于’中包含着遵守和捍卫的含义”。

徐显明、苏泽林、黄华华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还建议,65个字誓词中的“履行宪法职责”,改为“履行法定职责”。“除了宪法以外,还有其他法律规定也是必须要执行的”,苏泽林表示。

委员刘政奎提出,“誓词中的‘自觉接受监督’,接受谁的监督?可否明确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宣誓目标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委员辜胜阻建议,65个字誓词中的最后一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为什么要这样改?因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这八个字既是目标也是方向,同时是十八大提出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兴国之魂,建设什么样的国家,目标和方向是什么,应该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附议辜胜阻委员的建议”,同组审议的委员郑功成说,“整个宪法所体现的内容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宣誓词还是明确一点更能振奋人心,因此,誓词最后一句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似乎更好”。

欧阳淞、龚建明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张亚英建议,65个字誓词中的“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挪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前面,“如果前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那一层意思是要拥护、要维护、要履行宪法,那么紧接着就应该是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再就是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张亚英说。

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的建议,吸纳到《决定》中,形成了法定的70个字宪法宣誓誓词。

国家安全法

新国家安全法施行建立危机管控制度

将每年4 月15 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据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在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方面,新法要求,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新法要求,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新法同时明确,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此外,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新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公益诉讼

北京等13 省市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试点地区确定为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共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此次试点专门设置了诉前程序,也就是说,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敦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敦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试点方案,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分为民事、行政两种。其中,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而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