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委区政府采纳审计意见出台系列“三公”经费管理文件

21.11.2014  13:26

  11月上旬,扬州市江都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试行)、《扬州市江都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意见》(试行)等文件,为促进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区审计局在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参谋和促进作用。2014年以来,该局实行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区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合规、合法性。 一是 年初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全年所有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审计内容,要求凡是涉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项目都要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 二是 为便于汇总分析,设计了基本情况、招待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公费出国(境)旅游支出、问题汇总等表格,要求各审计组在撰写审计报告时一并填写。 三是 将所有“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单独汇总成一份专题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呈报,为区委、区政府出台上述一系列规范文件起到良好的参谋、服务和促进作用。(朱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