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委采纳审计建议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考核力度

02.12.2015  20:25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11月下旬,扬州邗江区委采纳审计建议,下发了《邗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台账建立、制度执行、民主监督、平台运行、产权交易、报表编制等7个方面,加强了对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考核力度。同时,这是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邗江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之后,该区围绕落实审计整改,出台的又一部规范性文件。
  今年,为全面摸清基层财务管理情况,邗江区审计局举全局之力,对7个镇(街道)14个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内容涉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专项资金和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债权债务、工程建设、民主理财等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基层“三资”管理职责不清、资产处置随意性大、民主理财流于形式以及部分村级组织存在管理安全风险等问题,提出了加强村级组织“三资”管理和考核力度,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审计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分管区长牵头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办法明确,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委农工办牵头,区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共同参与并负责实施。
  办法要求,考核采取日常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即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排查不足;年终考核,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各镇(街道)随机抽查村数不少于总村数的20%。
  办法规定,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依据日常检查与年终抽查情况进行逐项评分,并结合纪检、审计等部门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审计查出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问题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构成违纪的,每发生一起扣3分;构成犯罪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冯海燕 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