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审查 扬中检方促潜逃七年人员投案

20.04.2017  10:34

  “警察同志,我是来自首的……”2月13日夜,江苏省扬中市水上警察大队值班室来了一个风尘仆仆的中年汉子,还没等值班水警询问,他就抢先开了口。经仔细询问,才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2009年11月24日下午,在泰州长江大桥桥墩施工场地上,工人马新亮与张宝康等人因使用吊机一事发生矛盾,当日下午5时许,在下班后乘坐渡船离开桥墩的途中,双方在渡船上一言不合便开始动手,马新亮被打伤,隧打电话给其哥哥马新明以及老乡何信言等十多人持钢筋在岸上等候。渡船靠岸后,马新亮等人遂对张宝康等人进行围攻,打斗追逐过程中张宝康落入江中不幸溺水身亡。

  扬中市公安局对马新亮等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立案侦查。得知张宝康溺水身亡的消息后,马新亮等人从扬中市逃回外地老家。2012年10月,因马新亮等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扬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马新亮、马新明以及何信言等三人,扬中市公安局对其进行网上通缉。迫于压力,2017年1月3日晚,马新亮兄弟二人到扬中公安局投案自首,扬中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羁押于扬中市看守所。扬中市院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在与马新明、马新亮进行例行谈话时得知,兄弟二人潜逃在外主要是因为家中有老人和小孩需要照顾,自己又是家中的顶梁柱,主要经济来源全靠自己打工赚钱,假如自己被判刑,家人的生活就无以为继。了解这一情况后,驻所检察官对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讲解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人均真诚认罪悔罪,且主动表示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劝说被通缉对象何信言来扬中市投案自首,接受处理。

  2017年1月13日,扬中市检察院对马新明和马新亮二人进行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在查阅原案证据材料并听取扬中市公安局办案人员的意见后认为,马新明、马新亮二人系初犯,有悔罪表现,并且有自首情形,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遂向扬中市公安局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扬中市公安局于2017年1月18日对马新明、马新亮二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予以释放。

  马新明兄弟二人被取保候审后,通过多方途径联系上何信言,以己为例,现身说法,受到感召之下,潜逃在外7年多的何信言投案自首。(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陆奎生 闫 博)